高新区、综保区经发局,各产业转移工业园(片区):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汕府办〔2022〕16号)精神,为做好对规模以上“三新两特一大”工业企业,在我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内新租用1000平方米以上厂房且实际生产的,最高补贴3个月,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申报有关工作,我局制订了《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第三条企业新租用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做好广泛宣传工作,向我市规模以上“三新两特一大”工业企业广泛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二、请高新区、综保区经发局,各区工信局会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行文提出申请,于7月15日前正式行文(含上报文、资金申报企业汇总表、企业全套申报材料及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一份)报送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附件: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第三条企业新租用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指南.zip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9日(联系科室:工业园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