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1〕6号)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批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的拟推选工作,在乡镇推荐的基础上,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择优筛选,拟推荐龚慧玲家庭、陈敬荣家庭、林琼家庭等7个家庭申报泰顺县文化示范户,张英姿、包赛芬、雷晓银等443位同志申报泰顺县乡村文化能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9日-13日,对泰顺县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县文广旅游体育局联系(联系人:杨舒雅,联系电话:0577-67647882),附件:1.泰顺县文化示范户拟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docx2.泰顺县乡村文化能人拟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docx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