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社〔2022〕52号各有关对象: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温委人〔2020〕2号)文件精神,在攻坚期内,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来温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总额3.6万元、1.8万元、1.08万元的就业补贴,分两年发放,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下达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三类)共计58.155万元(详见附件),本次所需就业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补贴资金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并将补贴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附件:1.2020年12月-2022年4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三类)发放名单2.资金下达明细表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9日抄送:县府办、县监委、县审计局,许方航副县长,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