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农〔2022〕64号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关于下达泰顺县2021年度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泰财农〔2021〕249号)、《泰顺县搬迁农户增收致富“百千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泰农〔2021〕202号)等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决定对罗阳镇等19个乡镇432名自2015年以来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的搬迁人员实施的项目予以补助,现将2021年度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之搬迁农户“百千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408.7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指标,该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各乡镇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细化编制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20〕66号)和《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财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不得用于产业扶贫项目以外的对个人补助支出,根据《泰顺县搬迁农户增收致富“百千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和《泰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和报账工作,并及时将报账材料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附件:2021年度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之搬迁农户“百千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9日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有关乡镇财政组,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5月10日印发附件:2021年度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之搬迁农户“百千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序号乡镇实施人数(人)实施资金(万元)备注1罗阳镇2535.082司前畲族镇2017.353竹里畲族乡1113.604百丈镇2638.265包垟乡2921.686筱村镇7589.537南浦溪镇3024.388泗溪镇3928.239凤垟乡2219.7910东溪乡62.5411彭溪镇1829.1512雅阳镇154.5613柳峰乡105.0614仕阳镇199.8115龟湖镇59.8516雪溪乡4320.4217三魁镇2431.4418西旸镇103.3319大安乡54.64合计4324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