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等有关规定,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向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电话:0750-8223193,传真:0750-8223688,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丰裕路5号,附件: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明细表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9日附件:1.附件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明细表.pdf2.附件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