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已正式启动,项目单位为工业企业,(二)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三)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并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四)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五)项目未获得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和其他省级资金支持,并征求项目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上传至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栏,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严密组织项目填报工作,各县(市、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入库工作,(三)项目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入库材料,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14日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