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22年5月9日至5月20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电子邮件:lgmzbgs@lg.gov.cn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512室联系电话:0755-28948636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2022年5月9日附件:1.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2.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