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定位本指引所称的中试平台体系主要包含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和中试车间(以下统称“中试验证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是指由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依托单位,四、概念验证中心组建要求概念验证中心须符合以下要求:(一)申报单位(即依托单位)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2.建立不少于6人的专职概念验证项目服务团队,应提供概念验证入库项目概念验证可行性方案,应提供概念验证入库项目企业委托验证合同和可行性方案,参与概念验证中心共同建设的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明确申报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在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服务收益分配等相关内容,参与中试平台共同建设的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明确申报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在中试平台建设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服务收益分配等相关内容,2.申报认定中试平台的配套条件应集中设置于申报牵头单位,鼓励各类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申报,(四)公布平台服务信息和参与年度专项资助申报工作成功备案或认定的中试验证平台需在规定期限内自主注册管理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筹建中),八、任务导向鼓励经认定的中试验证平台在做好已有中试验证服务的基础上,附件:1.东莞市中试验证平台申报条件对照表.xlsx2.东莞市概念验证中心入库备案书.docx3.东莞市中试平台入库备案书.docx4.东莞市中试车间入库备案书.docx5.东莞市中试验证平台推荐入库备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