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号)中“对辅导我区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每通过一家给予服务机构1万元奖励,新引进且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科技局备案后,每新引进且认定一家给予服务机构5万元奖励”之规定,现开展科技服务机构服务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申报,并同步做好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企业的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新认定以及新引进的兑现工作(一)受理对象辅导我区企业通过2021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括办理重新认定国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备案新引进并通过2021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国高企奖励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2.科技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更名的附工商变更证明扫描件),4.《2021年新引进首次申报企业确认书》(已备案新引进并通过2021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供),(三)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二、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企业的报备(一)报备主体2022年辅导我区企业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包括办理重新认定国高企)科技服务机构,不包括提供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三、咨询电话联系人:马也87795817李丽87703294附件: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国高企奖励申请表.xls附件2:2021年新引进首次申报企业确认书.docx附件3:2022年国高企新申报企业报备表.xls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