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科研领域诚信管理,完善对科研失信行为的预防、调查、处理等工作机制,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0〕105号)、《山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烟台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联系方式:6683280邮箱:jdcxk@yt.shandong.cn附件:《烟台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