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对建设粮食烘干及加工储存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支持,现面向全县接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告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库房、维修车间,晾晒场、储粮仓、烘干配套基建及烘干储运加工等必要的称量、除土、清选、输送等配套设施设备,二、项目申报条件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申报主体为粮油类生产主体或服务主体,3.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4.申报主体计划建设的烘干设施、晾晒场、储粮仓、机库房、维修车间等,有建设用地或者设施用地证明,三、项目承担主体确定方式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交项目申请表和建设用地证明、所属镇街审核推荐并加盖政府公章、县农业农村局考察复审的程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并给予公示,四、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项目申报材料应在12月5日前,报送至鄄城县农业农村局5005室,联系人:李修燕刘树念联系电话:0530-2917005附件:鄄城县2024粮食烘干及加工储存建设项目申请表鄄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27日附件:鄄城县2024粮食烘干及加工储存建设项目申请表.doc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