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4〕5号)《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鄞州区“中国制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鄞经信〔2024〕78号)等文件精神,对首次列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现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4〕72号),拟对鄞州区获评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的33家企业,按照5万元/家,进行奖励资金兑付,合计为16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资金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6921),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鄞州区获评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doc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