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州区推进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鄞文广发〔2022〕86号)文件精神,经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专班验收评定,拟认定咸祥镇咸六村为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示范村,东吴镇天童村、姜山镇阳府兴村为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达标村,现将2024年度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第一批试点单位拟认定名单及相应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受理电话:0574-89295242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专班2024年11月22日2024年度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第一批试点工作补助资金兑现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所在镇(街道)村庄名称创建等级补助资金1咸祥镇咸六村示范302东吴镇天童村达标203姜山镇阳府兴村达标20合计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