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管委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包括发布项目申报通知、项目复核、汇总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办理资金拨付或会同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文件、跟踪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2.协助管委会办公室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绩效目标,5.协助管委会办公室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上级补助资金明确的分配要求如符合本级预算中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或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对申报项目涉及“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地方综合贡献”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按兑付政策期的上一年度评审结果执行,经业务主管部门、管委会办公室等审核后先行兑付,九、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一)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管委会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每年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专项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具体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凡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中要求与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均按与政策兑付期的上年度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