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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4-11-19
规范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第二条博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用于博罗县县域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资金,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由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县科工信局负责按照资金支持方向进一步细化明确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从资金、项目安排上,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第七条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审核、监督、检查,由县财政局按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拨付,第四章项目申报与审核第八条享受上述专项资金政策的企业(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登记,(三)积极协助配合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县科工信局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和项目完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验收等工作,第五章资金审核与拨付第十一条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的项目,第十二条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相关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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