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凭祥产业园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广西凭祥产业园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构建财力均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广西凭祥产业园财政体制,确定市、县和广西凭祥产业园财政收支范围,通过规范和稳定市、县和广西凭祥产业园收入来源,三、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办法(一)广西凭祥产业园财政金融部门职能,由广西凭祥产业园通过各项收入(包括属于广西凭祥产业园的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区市县三级安排的管理运转及项目经费和其他收入)自求平衡,市本级财政、凭祥市财政、宁明县财政每年通过预算安排广西凭祥产业园管理运转经费,10年内招商引资入园的新增企业及项目提供的税收收入中市县留存部分分配比例如下:(1)属于凭祥市或宁明县引进的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种市县留存部分县(市)、广西凭祥产业园按7:3比例分享,(2)属于市本级、广西凭祥产业园引进的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种市县留存部分由项目落户属地县(市)、广西凭祥产业园按3:7比例分享,由市本级、县(市)和广西凭祥产业园协商确定具体分享比例,由市本级财政补助给广西凭祥产业园,由各县(市、区)与广西凭祥产业园协商一致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广西凭祥产业园财政金融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广西凭祥产业园成立后新增的政府债务由广西凭祥产业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