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省总工会、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数据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二)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厅、省数据局)(五)壮大高素质数字技能人才队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三、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六)强化产学研融合培养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省数据局)(七)深化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八)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数据局)四、加快数字人才发展机制建设(九)完善人才引进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数据局)(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数据局)(十一)建立成果转化奖励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十二)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省数据局)五、加强数字人才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十四)加强统筹协调,(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数据局等部门)(十五)夯实工作基础,(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数据局等部门)(十六)确保投入到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数据局等部门)(十八)强化宣传引导,(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省数据局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