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3号)规定,现将2021年平昌县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公示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平昌县人社局、平昌县就业局口头或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27—6228993,0827—6222705,附件:2021年平昌县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公示名单.xlsx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