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义乌市中小企业“转贷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义乌市中小企业“转贷通”管理办法为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一、产品定义“转贷通”是由政府设立、银行承办,二、管理模式设立义乌市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转贷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三、运营模式有意愿承办的银行机构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承办“转贷通”业务申请,由金融办和承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承办银行与续贷银行签订“转贷通”业务合作运营协议,承办银行和续贷银行均应承诺同意接受本办法有关规定,3.该笔贷款续贷经银行同意,5.承办银行、续贷银行或企业主管部门认为转贷企业存在经营数据不实、隐瞒重大情况等其他风险不可控情形的,六、费率控制“转贷通”产品贷款利率按如下标准执行并在协议中予以约定:根据转贷企业资信状况及风险程度,七、办理流程按照企业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承办银行资格初审、续贷银行续贷确认、协调小组办公室续贷见证、承办银行贷款审批、承办银行贷款发放、续贷银行还款、转贷与收回、资料归档等流程进行,八、风险防范“转贷通”业务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承办银行和续贷银行自行承担,承办和参与“转贷通”业务的银行机构在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中予以加分,2020年印发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中小企业“转贷通”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义政办发〔2020〕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