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发〔2024〕27号)、关于印发《2024年海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发〔2024〕131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从耕、种、防、收等环节实施部分或全程托管服务,服务面积32.28万亩次,共计补贴资金370.99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验收领导小组,按照验收方案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对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18时前,可打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举报电话:0955-4011201附件:海原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阶段性验收结果公示(第二批)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8日附件:海原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阶段性验收结果公示(第二批).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