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2〕66号)要求,经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武汉京剧院京剧《母亲》参加第十七届文华大奖评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单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邮政编码:430071联系电话:027—68892323(艺术处)027—68892311(机关纪委)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5月6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