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现组织开展2021年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申建和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工作,一、依据《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烟科[2020]21号)开展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请申请单位登陆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xyfjg.ytstc.cn),经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二、依据《烟台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2019年8月6日印发)和《烟台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运行办法》(烟科[2021]50号)开展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申建工作,请符合申建条件的单位(建设主体)按要求编写《烟台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经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三、依据《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开展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工作,认真填写《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编写《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经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四、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连同相关申请材料(《烟台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及证明材料等)提交市科技局规划科,电话:6786632邮箱:ytskjjghk@yt.shandong.cn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06442附件:附件1: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pdf附件2:烟台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pdf附件3:烟台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运行办法.pdf附件4: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doc附件5: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pdf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