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主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营主体发展食用菌20万袋以上的每袋奖补1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亩奖补5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头奖补3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2.当年养蚕在5张以上的经营主体,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补5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型经营主体10万元,奖补5万元,奖补10万元,每个产品奖补5万元,一次性奖补2万元、市级3万元、省级5万元,当年新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园区一次性奖补10万元,其中奖补在10万以上需带动农户10户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5万以下带动农户5户(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