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00号)要求,下达城关乡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布,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经营主体积极自主申报,附件:1.明溪县城关乡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明溪县城关乡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申报书3.承诺书4.明溪县城关乡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城关乡人民政府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