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6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主体,有力提升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建立了屏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现对县级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屏山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831-5721847,屏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1日附件:屏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汇总表附件下载:1.屏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汇总表.pdf【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