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15),按照《江苏省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评定要求,在饭店自愿申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推荐、市级检查员评定检查的基础上,经南通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南通万豪酒店达到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标准,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513-85099211,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