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河南省重大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创新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项进行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等重大创新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三)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三、申报程序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与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