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聂代顺等4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聂代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0919********1534济南市莱芜区代顺种植养殖中心(个体工商户)2玄冠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12济南市莱芜区玄师傅轮胎经营部3吕学钊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615莱芜市昌升商贸有限公司4吴俊超退役军人371202********2118山东正川家居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