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莫凡,苏志杰、韶关市桔子骑行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莫凡,苏志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韶武劳人仲案字〔2024〕373、375号因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102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