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凌河区2024年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社会保险缴费地为凌河区,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含社会组织,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同一单位重复招用同一名就业困难人员除外),注:上一申报期已成功申报补贴至2024年6月的,此次申报不必再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二、适用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100%的社会保险补贴,三、申报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止,(用人单位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2024年度第二批申报范围),四、受理方式1.线上渠道,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2.线下渠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基层服务平台)受理,六、受理机构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街道就业创业服务部门,七、联系电话凌河区:0416-6086705锦铁街道:0416-2912179石桥子街道:0416-2113406龙江街道:0416-2420015榴花街道:0416-2993871康宁街道:0416-5089330紫荆街道:0416-261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