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人或配偶具有莘县户籍(莘县户籍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三)本人曾在莘县工作一年以上(以在莘县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四)配偶现在在莘县工作一年以上(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引进人才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成人员调配等手续,五、引进程序(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11月15日16:00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信息完整):1.《2024年莘县教育类人才回引申请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11月15日16点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发送报名材料,(二)资格初审县教体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现场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五)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六)公示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公示,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01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21附件:1.2024年莘县教育类人才回引岗位汇总表2.2024年莘县教育类人才回引申请表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1:2024年莘县教育人才回引岗位表.xlsx附件2:2024年莘县教育人才回引请表.docx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x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