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关于进贤县润溪湖桥梁新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洪府办字〔2023〕399号)《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6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22〕5号)及进贤县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等规定,进贤县人民政府拟订了进贤县润溪湖桥梁新建工程项目地块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一)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征地四至范围(见附件1:征地红线图,拟征收进贤县钟陵镇下万村委会胡家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支付对象和期限(一)征地补偿安置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洪府办字〔2023〕399号)《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贤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进府办发〔2024〕9号)规定的标准核算,(见附件3:土地补偿及青苗附着物补偿表),(二)支付对象: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支付期限:上述费用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足额支付,支付期限自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九、听证事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成员、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方案内容有不同意见的,附件1:附件:1.征地红线图附件2:附件:2.权属、地类、面积调查确认表附件3:附件:3润溪桥项目征地补偿费用表联系单位: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点: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791-85677088进贤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