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全省经批准设立或纳入名单制管理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了“失联”“空壳”排查工作,根据相关认定标准,现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失联”“空壳”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2024年11月2日-11月8日联系电话:0531-51783985附件: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失联”“空壳”名单.pdf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