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10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第二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第三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按全省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确定,其他纳入岗位管理、符合设置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推荐申报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第六条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制定本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具体条件,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评审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比例和条件,填写《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省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五章聘用管理第十五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聘用,第十六条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省公布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人员数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考核,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各级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