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门县范围内集中受理长期护理保险首批服务机构定点申请,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台医保发〔2024〕28号)等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愿意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其他符合长期护理服务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等,3、经评估符合《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机构护理)》(附件1)或《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居家护理)》(附件2)要求,长期护理服务专区内的护理服务人员与护理床位配比应不低于1:3,3、配备不少于5人的持有效养老护理员证等相应资质的专业护理服务人员,其中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年龄段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3、配备不少于10人的持有效养老护理员证等相应资质的专业护理服务人员,其中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年龄段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不予受理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申请:1、本机构或省内同一法人主体(投资主体)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因违法违规被解除长护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六、申请材料1、《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3),2、经自评符合条件的《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机构护理)》或《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居家护理)》,如与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与长护险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协议合作,其中《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3)、《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附件1、附件2)、《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打印后,八、附件附件1:《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机构护理)》.docx附件2:《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评估表(居家护理)》.docx附件3:《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附件4: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docx三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11月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