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三批《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适用商务、商业楼宇拟认定名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规范商务、商业楼宇认定及管理,推进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综合评审和专题研究,拟认定海口市龙华数字经济产业园1家楼宇为《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适用商务楼宇,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06日—11月12日,受理单位:龙华区推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办公楼317室电子邮箱:lhqswj317@126.com联系电话:0898-66569308序号楼宇名称楼宇位置申报主体适用范围1海口市龙华数字经济产业园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84号2#综合楼301号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商务楼宇龙华区推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