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发布2024年度慈溪市重点研发专项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实施产业化生产的单位,4.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应达到3.5%以上,申报单位应拥有宁波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6.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宁波市、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须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企业在项目研发费用预算编制时,不得申报参与编制的专项指南中的所有项目,5.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cxprogram),点“申报新项目”选择“2024年度慈溪市重点研发专项”栏目进行在线填报,五、其他说明1.申报新产品开发专项与新场景应用专项需上传相关技术成果的发明专利或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其中新产品开发专项需上传相关新产品鉴定的查新报告,2.申报技术攻关专项与新产品开发专项的申报单位应拥有宁波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