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现对我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66-2963223联系人:叶先生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1号附件:新兴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公示表.xlsx新兴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