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24号)《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运城市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农发〔2024〕36号)文件要求,着力提升绛县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能力,培育一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一、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在全县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中遴选,服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应急救灾指挥调度,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参加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自主申请,填写《绛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以正式文件将申请参与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名单、申报书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请材料,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称制式为“绛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由被遴选认定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自行确定),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由县农业农村局予以挂牌,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筛选出符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报名地点:绛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工作站(4楼418室)联系人:绛县农业农村局孙先生联系电话:0359-65232561513596527绛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书.docx绛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