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请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评定的企业应为已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培育)的企业,申请2024年浙江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评定的项目应为省级培育库项目,二、资料要求浙江省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依托“浙企智造在线”应用,包括申请主体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联合建设单位基本信息等(附件1),包括近三年主要装备、软件购置和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清单,申请评定的企业应根据申报书模板撰写未来工厂申报书(附件2)或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附件3),申请评定的企业应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梳理典型场景和优秀解决方案,申请未来工厂评定的企业,应提供可视化综合展示和典型场景展示,未来工厂可视化综合展示可提供链接地址或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时长不超过1分钟,89554228附件:1.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基本信息表.wps2.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申报书.wps3.2024年浙江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书.wps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