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4〕1374号各相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696号)要求,结合市文旅局申请情况,现就下达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下:一、下达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95万元,区级收入科目列“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二、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奖补资金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规定用途支出,不得用于馆藏品征集、日常管理工作和各种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等,三、各区财政部门要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并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有效支出,附件:1.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2.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总表不下发)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日文档附件:1374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