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申报本次“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内地单位,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10.中方单位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11.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8: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