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具体包括支持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二、申报材料相关单位按照《2022年度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即申报单位非严重违法失信单位、非重大税收违法单位、非失信被执行人、非海关失信单位(转接海关总署公示平台查询)、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四)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五)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PDF格式)一式两份报至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四、审核及拨付(一)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部门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于11月29日前将初审情况报告和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表(附件2)、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各1份(含电子版PDF格式)上报市商务局对外服务贸易处,(三)市商务局根据第三方审核结果进行抽查,确定拟支持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公示,市商务局将最终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五)市财政局按照市商务局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由市商务局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附件:1.区市县、先导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络表2.2022年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申请汇总表3.2022年度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申报指南附件1、2、3.docx大连市商务局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