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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24-11-01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习近平主席2024年7月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的重要成果,加快拓展中哈科技创新合作关系,深化双方科技人文交流和务实合作,现启动“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哈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院所或高校,(3)申报单位须经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申报,2.组织推荐部门:(1)组织推荐部门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3.具体执行要求:(1)执行期内,双方至少开展1次互访,累计人数不少于10人(各前往对方研究所不少于5人),(2)执行期内,双方合作机构共同举办至少1次本领域线下学术会议,每次会议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外方参会人员占比不低于20%,参会人员不限于“中哈伙伴研究所”人员,(3)执行期内,“中哈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中方执行机构接收哈方合作机构1名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通过国际杰青计划来华开展6个月或1年的工作交流(该人员同期不得申请中方资助的其他访问学者或奖学金项目),并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在华期间的经费由国际杰青计划另行支持,额度为税前每月2万元人民币,申报单位在平台注册账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申报(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2.申报单位由管理平台下载文件,在线填报后上传,所需上传材料如下:(1)申请表;(2)预算表;(3)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扫描件(中文或英文),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设模板;(4)外方政府部门推荐函(如有可提供,不设模板),3.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账号,登陆后可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三、立项与资助1.项目将通过评审,基于合作意义、可行性、中外机构科研能力、合作基础、科技外交影响等因素确定立项清单后,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未入选的不再另行通知,3.“中哈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由中国科技部以定额资助的方式发起,资助额度为20万元/项,其中,外方青年科学家在华工作期间费用通过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资助(每人每月税前2万元人民币),“中哈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和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将按照相关流程要求分别立项,四、联系信息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刘通、许大伟电话:010-68598029、010-68515510电子邮箱:yfd@cstec.org.cn附件:1.项目申报流程2.项目申请表3.项目预算表科技部国际合作司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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