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人社发〔2024〕9号)文件规定,按照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县级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的通知》(平人社发〔2024〕41号)文件要求,拟拨付平利县田珍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利县八仙云雾茶业有限公司创建引领单位一次性奖补资金各10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开发股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邮编:725500受理人:刘金呈受理电话:0915-8421606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