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20年以来正式公布且未获得过综合评价奖励的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二、评价内容(一)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集群产值及增速,集群年度进出口额等能够反映集群发展水平的指标数据,(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1.开展优质企业培育,培育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工作情况,扩大集群产品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等工作情况,各集群对照评价内容要求,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评价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的集群材料进行评审,形成2024年度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评价前10位名单,认真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集群发展水平,(二)规范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