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为了促进储能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有关要求,县区备案部门根据储能项目规划布局指引,增量新能源项目应在首次并网前完成储能配置工作,2022年1月1日后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存量新能源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未配储或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并网新能源项目未配储时间超过30天的,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电能量市场的,中长期电能量合同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电力交易有关规定执行,调峰价格按西北能源监管局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文件为准,储能可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及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参与中长期电能量市场前,上下网电量执行电能量市场交易价格,有关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和储能电站所在县区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