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县工业园区及工业园区外重点工业企业(指员工年流失率不超过30%或新进企业员工年流失率不超过50%,新引进固定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投产未满三年)享受本政策支持,由县财政给予每个企业不高于3000元/年补贴,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和财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由县财政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招工补贴,由县财政连续2年按100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助,给予企业500元/人培训补贴,并服务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按博士、硕士、本科学历由县财政按月分别给予个人每人每月1800元、1200元、600元的人才专项补贴,最多连续享受3年补贴,十、给予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按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为企业输送10人及以上、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合同,按当年实际新派遣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劳务派遣补贴,县职业学校要根据我县工业电子信息、金属新材料“双首位”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中长期需求,每学年给予院校1000元/人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