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一)享受人员范围1.就业困难人员:“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脱贫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二)社保补贴条件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三)社保补贴的范围和时限1.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除对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企业招用在工业园区就业的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参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已经实现了灵活就业,(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三、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一季一补的办法,过期不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应提交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申请股室:就业服务股咨询电话:0797-2632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