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有关工作中,我区发现在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理财”、“资产管理”等字样的企业中,部分企业未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且部分企业存在被除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等风险,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部分企业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并向公众提示如下:一、请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注意查验相关企业是否持有金融许可证、是否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相关企业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均可向企业注册地的处非牵头部门举报(宝安区举报电话:0755-29996179,附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理财”、“资产管理”等字样但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企业名单(第四批)宝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1月1日附件:1.附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理财”、“资产管理”等字样但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企业名单(第四批).xlsx。